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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广州市从化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
区文广旅体局将原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的文化、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和旅游、体育管理职责整合;将区文广新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该局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历史沿革
2019年3月25日,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简称区文广旅体局)在七星体育公园综合运动大楼挂牌成立。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物保护等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拟订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四)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品的培育开发和推广利用,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统计,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五)统筹规划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负责从化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
(六)负责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促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七)负责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推动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便民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上级考古项目实施,指导文物开发利用项目,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建设。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申报工作。
(十)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工作。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指导业余训练工作。负责本区举办的重大单项体育竞赛、体育活动和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负责本区体育彩票销售,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
(十一)对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的规范发展,依法规范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市场。
(十二)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技术维护和开放工作,管理全区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十三)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推动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资质和等级评定工作。
(十四)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区级文化旅游体育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应急救援,协调节假日文化旅游体育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深入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党建和业务工作,完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十七)组织开展文化、广电、旅游、文物和体育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统筹协调全局性工作、体制改革工作和重大调研活动,负责牵头起草全局性重要文稿和综合材料,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保密、应急、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政务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劳动工资、干部选拔、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绩效考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社会保障、公费医疗、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对台、武装和民族宗教工作。统筹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统筹局系统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审批管理科
(广电管理科)
拟订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政策措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统筹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议案、提案等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负责办理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物保护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负责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行政审批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指导政务服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受理业务。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技术维护和开发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重大广播电视活动。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产业重大会展活动,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发展。
公共文化科
(文物管理科)
组织拟订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挖掘,扶持优秀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协调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织、指导和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和志愿服务。负责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工作。指导、监督文艺团体工作。承担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文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产业旅游科
统筹实施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重大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项目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品牌建设发展。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旅游公共服务,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指导全区旅游集散中心、问询点、旅游标识牌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和推动旅游便民惠民和志愿服务。负责从化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组织旅游形象重点宣传活动,开发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进旅游创建,推动诚信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的资质和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设施标准和行业服务标准,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指导、监督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
体育发展科
拟订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体育社团进行资格审核和管理。负责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技术等级的审批。指导、组织开展健身气功活动,推动建立健身气功站点。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全区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负责竞技人才的选材、训练、竞赛、输送、跟踪、安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本区运动队备战和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负责裁判员技术等级的审批与注册、运动员技术等级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教练员业务培训。负责重点体育竞赛组织协调,指导、协调全区业余训练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负责本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负责全区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指导、监督体育行业协会工作。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执法科
(执法大队)
负责全区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对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查处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违法行为。承担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局系统“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对文化娱乐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监督文化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风景区管理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制定和实施风景区规划;保护风景区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组织开发利用风景区资源,建设、维护和管理风景区配套设施;协同有关部门对温泉风景区进行综合整治,依法查处区内资源开发、经营、服务中心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风景区秩序;协助制定风景区的公共规则以及开展风景区内环境卫生、商业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风景区内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风景区的安全设施,保障游人的人身安全;承包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审计事项及其他任务。
广州市从化区旅游发展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基本思路;组织推动旅游从业人员的交流,建立旅游行业“人才库”;整合从化旅游信息,宣传推介从化旅游;指导和管理全区旅游问询中心网点工作;推动建立旅游业发展项目库,协助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旅游新业态发展;协助做好旅游行政管理延伸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负责受理本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协助开展本区旅游企业贯彻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有关标准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旅游服务质量;负责旅游投诉调查与处理;协助旅游安全救援与处理。
广州市从化区青少年业余体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合法办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文化素质和体育特长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代表参加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
广州市从化区河滨游泳场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普及游泳运动,负责提供公共游泳运动场所及相关游泳服务,协助做好全区救生员培训工作,承办全区性或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游泳活动和比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广州市从化区体育活动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体育法律、法规,加强场馆的设施管理、维护和安全,依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承办全区性或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体育赛事和庆典活动,承办或协办各类社团,企事业单位主办的文体活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广州市从化区博物馆
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研究、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览的内涵;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修复、鉴定;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对全区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推动我区文物事业发展;负责博物馆的日常开放管理工作,利用文物资源办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馆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指导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图书馆
为社会公众提供给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教育、社会教育、文化交流与休闲;收集、整理、存储文献信息资源(地方文献);指导开展本地区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总分馆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基层图书室建设等。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任领导
局长:谭鸿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