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构沿革
山西是开展地震工作较早的省份。我省最早的地震观测始于1952年。1967年组建并成立山西省地震观测站。1968年设山西省地震队。1975年成立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局。1978年改为山西省地震局(一级局)。
二、管理职责
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与山西省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承担本省防震减灾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省政府设立山西省防震减灾领导组作为防震减灾协调领导机构,组长为省政府分管副省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履行防震减灾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职能;震时领导组自动转为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地震局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能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规监督、检查全省的防震减灾工作;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对省级以下地震台网实行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本省范围内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管理中国地震局移交的地震监测台网;管理主要由省政府投资并主要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的一般项目。
三、人员结构
2019年底,山西省地震局在职职工27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83人,大学本科151人,大学专科及以下41人。专业技术人员239人,其中:聘任正高4人,副高76人,中级95人,初级41人。
四、机构设置
全局有9个职能处室,8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0个专业地震台站。
山西省地震局
山西省地震局(Shanxi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山西省地震局历史沿革
山西是开展地震工作较早的省份。我省最早的地震观测始于1952年。1967年组建并成立山西省地震观测站。1968年设山西省地震队。1975年成立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局。1978年改为山西省地震局(一级局)
山西省地震局主要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山西省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省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承担山西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等。
山西省地震局机构设置
山西省地震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处事办公室(合署办公)
人事教育处
计划财务处
监测预报处
震害防御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处、地方地震工作处(合署办公)
应急救援处、法规处(合署办公)
纪检监察审计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山西省地震局直属单位
应急中心
预报中心
监测信息中心
山西省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
山西省地震灾害研究所
山西省地震行政执法监察总队
机关服务中心
山西省地震局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赵新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樊琦
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郭跃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君杰
山西省地震局单位地址
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二段69号
山西省地震局
邮编:0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