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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创建于1950年,为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在广东省气象局和韶关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内设机构7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受韶关市政府委托管理的地方气象机构2个,下辖县(市、区)级气象局8个。全市共有气象干部职工近130人。截至2015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约为72%,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约为46%。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 机构沿革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历史沿革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始建于1950年9月1日,创建时称为“粤北军区曲江气象站”,站址位于原曲江县(今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坝福音村山顶),地理位置:北纬24度55分、东经113度07分,区站号为59082、海拔高度86.6米,观测场9×6平方米。1953年8月,粤北军区曲江气象站迁往韶关市郊区大塘公路北大炮山顶,海拔高度82米,地理位置:北纬24度48分、东经113度36分,观测场面积16×16平方米。1954年1月1日,“粤北军区曲江气象站”更名为“广东省曲江气象站”。1956年1月,“广东省曲江气象站”更名为“广东省韶关气象站”。1957年5月,“广东省韶关气象站”改称为“广东韶关中心气象站”。1957年9月,气象站迁至韶关市西河五祖路,面积为9740平方米,地理位置:北纬24度48分、东经113度35分,海拔高度69.3米。 1958年10月,成立韶关专员公署气象台。1968年6月,韶关专区气象台与韶关水文站合并为韶关专区气象水文服务站,1970年与水文站分开,恢复韶关专区气象台。1973年9月,成立韶关地区气象局,实行局台合一。1983年11月,韶关地区气象局改称韶关气象处。1985年9月,韶关气象处改称韶关气象局。1992年4月,广东省韶关气象局改名为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建制沿革
粤北军区曲江气象站自1950年9月建立后至1953年12月,行政管理隶属北江军分区机要科(后转参谋科),业务工作由中南军区气象管理处管理。1954年1月11日,粤北军区曲江气象站转归地方政府建制,实行业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业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归属广东省人民委员会气象科管理,行政隶属于韶关专员公署农林水办公室。1958年8月,调整为当地政府与业务部门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1962年8月,归广东省气象局直接领导。1969年1月,下放当地革命委员会领导。1970年9月,改为军队与地方双重领导,以部队领导为主。
1973年11月,转为当地革命委员会与省气象局双重领导,以地方革命委员会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1980年4月,实行省气象局与当地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一直保持至今。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机构职责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标准化工作。
(三)负责韶关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市三防指挥部应急委、减灾委,市安委会、规委会等部门赋予气象部门的工作任务。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气象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气象服务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服务效益和满意度评估;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各类专业专项气象预报的发布。
(五)健全防灾减灾体制,组织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应急服务。
(六)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组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承担雷电防护重点区域安全生产、公共场所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和防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监察。
(七)规划气象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象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八)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发展改革与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建立并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保障体系,完善双重财务管理体制为基础的综合预算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担广东省气象局和韶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其国家气象系统机构设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
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监察审计科)、站网管理科、预报科、发展改革与财务科、人力资源科、政策法规科。
(二)直属单位:
韶关市生态气象中心(韶关市环境气象中心)、韶关市气象公共服务中心、韶关市防雷设施检测所、韶关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三)地方气象机构:
韶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韶关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韶关市专业气象预报服务中心、韶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四)县(市、区)气象局:
曲江区气象局、乐昌市气象局、南雄市气象局、始兴县气象局、仁化县气象局、翁源县气象局、新丰县气象局、乳源瑶族自治县气象局。
(五)其他独立设置的气象机构:
韶关天气雷达站。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气象业务
(一)大气探测
地面观测:韶关气象站为一级基本地面天气观测站,区站号59082,从1950年9月1日开始观测。1954年1月1日,执行中央气象局颁发的《气象观测暂行规范(地面部分)》,每天进行01时、07时、13时、19时四次定时观测。1960年8月1日起,每天进行02时、08时、14时、20时四次定时观测。观测要素为云量、云状、气温、气压、温度、地温、日照、蒸发量、风向、风速、能见度、天气现象、降水量。发报任务有绘图报、补绘报、航危报等。制作气表—1、气表—21、气表—33等。1991年4月1日,韶关市局的地面观测站搬迁到曲江站,区站号和观测任务不变,曲江县气象站区站号59085停用。2001年韶关市局开始建设中尺度区域自动站。至2015年,韶关市辖区设有国家地面观测站8个(其中国家基准气象站1个、国家基本气象站2个,国家一般气象站5个),农业气象观测站2个,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1部,雷电观测站4个,风廓线雷达1部,土壤湿度观测站4个,区域气象观测站179个。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市区域的综合气象观测网,基本满足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的监测。
天气雷达探测:韶关雷达站建于1973年6月,时称“广东六O四站”,雷达型号为711测雨雷达,任务是探测降水、描绘回波图、拍摄回波照片。1985年9月测雨雷达升级为713型雷达。1988年2月25日起,雷达站向全市县站发布4次短时天气预报。1993年2月,雷达站安装数字图像处理系统和扩频图像传输系统。1994年4月开始,雷达站在汛期(2月15日—9月30日)每天固定在8:20、16:20、21:00三次向各台站发布回波信息,并将雷达图像传至预报科。2002年8月CINRAD/SA多普勒雷达建成,探测半径达到460公里,每天24小时连续观测,每6分钟自动生成回波强度、回波位置,回波移向和移速、高空不同高度风向和风速、大气水汽含量等几十种信息资料。雷达产品通过光纤宽带网络传输,各级气象台站可通过内部网络获得实时雷达探测资料。
生态气象观测:南岭生态气象中心位于南岭山脉南麓的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山景区北门),该项目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的需求,通过对大气、水、土壤、气候及生物状况等进行同步、长期的监测,为开展气候变化与生态系统影响评估、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支持。南岭生态气象中心包括生态气象观测区、温室气体观测站、农业气象试验站、暴雨致灾试验基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示范点、丹霞山旅游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综合生态气象业务平台等7大功能区域,预计2016年可投入业务试运行。
(二)天气预报
1958年,韶关各气象台、站开展天气预报业务,最初只制作单一的短期天气预报。经过近60年的发展,预报业务有长、中、短期、短时(临近)及各种专题天气预报。
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县级气象部门没有专职的预报人员,只作补充订正预报。市气象台的天气预报通过人工填绘天气图,结合本地实况和群众看天经验来制作。1974年起,全市开展“图、资、群”相结合预报技术改革。20世纪80年代初,韶关开展的预报项目有:一般天气24小时和48小时预报、低温霜冻、春播低温阴雨、暴雨、寒露风等。1985年增加强对流天气预报业务,并逐步发展到以适用数值天气预报产品为核心的预报方法。1989年10月,增加森林火险天气预报。9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计算机技术普及、气象通信条件改善、探测手段增加、MICAPS(人机交互系统)业务化,使数值预报产品、云图产品、雷达产品、天气实况、大气环流形势等资料的获取、处理、分析变得便捷,以数值预报产品为基础,综合运用和分析各种预报指标、实况资料的预报方法得到发展,预报产品更加多样化和人性化。截至2008年,预报产品主要有短时(临近)预报、短期预报、候报、周报、旬报、月报、年报、各种生活指数预报、各种专项专题预报等。2013年1月1日,正式开展精细化数字网格天气预报业务,实现了预报业务制作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三)防雷减灾管理
1999年6月,韶关市气象局加入市劳动生产安全委员会,1999年6月17日,成立韶关市防雷减灾办公室,防雷设施设计审核、防雷工程竣工验收、防雷设施检测逐步进入法制化管理。2003年10月,防雷行政许可业务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进一步规范防雷设施设计、审核、工程竣工验收的报建审批程序。2005年6月,防雷减灾办公室依据《韶关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履行规划雷电监测网、建设预警系统、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建立防雷减灾管理体系等职能。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每年利用电视、网站、电台、报刊等媒体,以及通过“3.23”世界气象日等活动宣传普及雷电灾害防御知识。
广东省韶关市气象局气象服务
1982年以前,气象服务以农业为主,主要提供水稻、烟草、甘蔗、果树等作物的农业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1982年之后,专业服务从单一的农业服务向为多种经济服务转变。主要以中短期和短时天气预报、警报、情报资料、天气展望、气候预测评估、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城乡生态环境、大气灰霾监测预警、气象次生灾害、雷电预警、旅游天气、气象指数、交通天气、农业气象、地质灾害、环境气象等为主要内容,以广播、电视、报纸、12121应急气象电话、手机短信、客户端、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公共气象服务。气象服务已覆盖农业、工矿、城建、交通运输、海洋开发、水利电力、环境保护、邮电、房地产、商业财贸、旅游、卫生、金融、保险、广播、电视以及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